文艺批评 | 陈雪虎:试析清末民初“文学研究法”的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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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本文以癸卯学制文学立科所制定的“文学研究法”为对象,讨论这一国族制度架构的基本思路及其文教内涵,分析它所可能预留的知识生产和文论形塑的空间。晚清民初对国族学问和大学建制的思路不少,但“文学立科”使传统文化和“中国文辞”得到制度化的存留,相应的知识生产得以生成,相关课程设置和研究要义也影响到20世纪文学学术的基本样态。“文学研究法”课程及其架构作为一种特殊装置,具有学科总论的性质,主要基于传统学术和本土想象,其间充满拟想的模糊和不确定性,但也给后来相关知识的生产预留了空间。
感谢作者陈雪虎及《文艺理论研究》授权文艺批评转载!
大时代呼唤真的批评家
陈雪虎
试析清末民初“文学研究法”的架构
现代文教从四部之学走向分科之学,自晚清颁布壬寅-癸卯学制改革始,中经民初壬子学制,最后在五四新文化运动推动下,1922年由教育部颁行壬戌学制而基本奠定现代学科体制。20世纪初叶,民族危亡之际,民族国家的现代文教渐次推行,在此过程中,“文学”占何地位、有何目标、如何安排,虽说受此间文化变革的激荡,但实赖思想精英的架构。大体而言,晚清民初当务之急在于富国强兵、救亡图存,这使新旧文学得失和西来文化格局往往不在主政者视野之内,文学一度颇为失落。无论是士夫权贵还是西方传教士,往往只看到西学培养“真才实学”的“有用之才”,由此贬斥清代考据、辞章和帖括为“旧学”,推尊西来格致、制造和政法为“新学”。既已认定传统文教为“溺志词章”,鼓吹改革者则常常把重点落在“废虚文”而“兴实学”。尽管如此,出于“中体西用”的整体思维,老成持重的顶层设计者仍在学制改革中保留了文学的架构,但是,其间名实对勘和位置摆布很费周章,举棋不定和空白含糊之处甚多。本文试图分析癸卯学制中的文学立科问题,讨论作为后来文学理论之雏形的“文学研究法”这一国族制度架构和装置的诸种内涵,并结合其后林传甲著《中国文学史》和姚永朴著《文学研究法》,讨论“文学研究法”预留出的知识生产、文学教育和文论形塑的空间。
一、文学立科及其内在张力
1902年,张百熙拟《京师大学堂章程》并获旨颁行,推动学制改革,史称“壬寅学制”。学制设“政治科第一,文学科第二,格致科第三,农业科第四,工艺科第五,商务科第六,医术科第七”,在中国教育史上初步奠定所谓“七科之学”。此中,文学科又有经学、史学、理学、诸子学、掌故学、词章学、外国语言文字学等七目,将“辞章”列为大学堂重要节目,不再排除在“专门学”之外。1904年初,张之洞、张百熙等在“壬寅学制”的基础上修订颁行《奏定大学堂章程》,因时间仍在旧历癸卯年,故称为“癸卯学制”。[1]新学制由主张“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张之洞主导,突出经学在各门学术中的至尊地位,一般认为此举颇为保守。但也有学者认为,张之洞并非颟顸鲁莽、顽冥不学之官僚,对各级学堂“尊经”的政学诉求,与现代大学着重知识生产和学术研究,毕竟不能混为一谈。[2]不过,就文学而言,笔者认为,更值得注意的其实是张之洞们对于“中国文辞”的重视。《学务纲要》详载其考虑:“中国各体文辞,各有所用。古文所以阐理经事,述德达情最为可贵。骈文则遇国家典礼制诰,需用之处甚多,亦不可废。古今体诗辞赋,所以涵养性情,发抒怀抱。中国乐学久微,借此亦可稍存古人乐教遗意。中国各种文体,历代相承,实为五大洲文化之精华。[……]惟近代文人,往往专习文藻,不讲实学,以致辞之外,于时势经济,茫无所知。宋儒所为一为文人,便不足观,诚痛乎其言之也!盖黜华崇实则可,因噎废食则不可。今拟除大学堂设有文学专科,听好此者研究外,至各学堂中国文学一科,则明定日课时刻,并不妨碍他项科学。兼令诵读有益德性风化之古诗歌,以代外国学堂之唱歌音乐,各省学堂均不得抛荒此事”(璩鑫圭唐良炎 493-94)。在这里,“中国各种文辞”、“中国各种文体”被奉为圭臬,不仅供大学研究,而且令各级学堂保持诵习,以防中国固有之传统文化及其价值在西学大潮中失落。在大学中设立文学专科,而中国各体文辞“听好此者研究”,虽语焉不详,亦有游移,但此语颇多意涵,殊堪玩味。
张百熙(左)、张之洞(右)
当时压倒一切的时代空气是“兴实学”、“废虚文”、求“溥通”,体制废兴的形势和轻重缓急的斟酌,已令“文学”被有意无意地忽略,甚至遭到刻意贬斥。恰恰是文化守成者如张之洞们发现“文学”的价值,既适应建立西式大学,发扬学术,推行专科的新兴形势,又实现了作为国族主体而保存国粹、调控局面甚或营求“中体西用”的潜在目的。凸显文学研究和文学教育,尤其是刻意培植中国文学,这在当时也颇多新意。要知道,在压倒一切的民族国家文教建设的大趋势中,重视文学的相应价值和功能,也正是在19世纪后半到20世纪初期;而英国文学科的兴起,尤其是在英国著名大学和精英文化中,英国文学脱离语言学而独立,其实不过是在1910年或1917年,此中故事可参见伊格尔顿《文学理论导论》“英文科的兴起”一章,兹不赘述。[3]
《章程》“中国文学门”的设置,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现代意义上的中国文学学科的形成。其“科目”即课程规定如下:
拟想中的新式大学及其“文学”,显然与传统书院的“辞章之学”拉开了距离。当时暂无法开正规的“西洋文学”课程以为补助,但单就“中国文学”的科目设置以及其间别具用心设置的“研究法”,确实让读书人耳目一新(陈平原 104-06)。
从课程规模上看,《章程》拟要建设的文学“专科”已初步显现。上表所列各课如“历代文章流别”、“周秦至今文章名家”,很类似于今人的中国文学史以及与之配套的文学作品选,“古人论文要言”也很像今人的文学批评(甚或文学批评史),“说文学”和“音韵学”则与今人包括文字、声韵、训诂在内的语言文字之学等课程多有渊源和承沿。[4]文学立科的主要内容,看来即是以小学或语文学为基础,阅读古今文学名篇,研究文学作家;在历时维度上作家和作品之间要建立起联系和脉络,形成所谓文章流别或“文学史”;同时也要通过古人论文的著述,研究古人的文学阅读、批评和反思的状况,从风尚和观念及观念的流变历史地把握文学。通过体制化、分工化的学科分科,由文学史、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三大分支所构筑的文学学科总体框架初露萌芽或初显规模,尽管其中的学科原理和历史意识并非如其后数十年那么显明和腾跃。
从科目安排上看,《章程》有循西方学科分立,文学科主论华采而非宗思想的取向。《章程》对主课的说明中一再聚焦名家“其文”,或“标举其文之专长及其人有关文章之事实”,而主课最后一门“周秦传记杂史周秦诸子”也直接标明“当论其文,非宗其学术也”。《章程》一再提醒教员要着意讲授“文章之流别利病”,至于“如何致力之处”则“听之学者可也”,“凡习文学专科者,[……]须时常练习自作,教员斟酌行之,[……]但不宜太数。愿习散体、骈体,可听其便。[……]诗赋,听学者自为之,学堂勿庸课习”(璩鑫圭唐良炎 357)。重视学科知识,而牵连到的应用实践则听其便,不着力培养写作技能,强调听自为之斟酌以行等等,都体现出当时《章程》制订者对在强劲“实学”需求的夹缝中的“文学”学科的态度,矛盾而又暧昧。所谓“博学而知文章源流者,必能工诗赋”之语,在逻辑上并不严整和自洽,更是显露出张之洞们对于保存精英文化及其文学风雅,而又忌惮当时压倒一切的实学需求的态度,也反映当时知识转型时期传统文人阶层在知识力量和文化价值之间进行抉择的艰难(陈国球,《文学如何成为知识?》68-70)。这个艰难,即在于据信中国文化及其文辞在世界形势和格局中已完全贬值,失掉信用,故而不得已循西学知识与价值的分立策略建立大学,虽在价值上有所悬置,但仍力图在知识上保存的努力。
《文学如何成为知识?》陈国球
三联书店( 2013)
文学立科,体现了当时制度者从求“溥通”兴“实学”到立“专门”保“文学”的基本思路,透露出学制改革的主导者在压倒一切的实学需求中维持传统学问和文化价值的努力。通过以西来大学范型的文学立科,不惜冒着此中极可能存在的知识与价值二元化的专门化、知识化和文具化的风险,来保存和维持传统价值及其直接的文化体现——“中国文辞”或“中国文体”的主体地位。这是个制度化的初步架构,但其内在问题,即“文学”与“中国”之间的张力,早已埋下种根。
二、“文学研究法”的知识化方向
从知识学视角看,或许更值得关注的是在“中国文学门”科目设置中的第一门课——“文学研究法”。“研究法”作为一个意涵经略不定的术语,多次出现在《章程》中,主要被用作学科或科目课程的名义及内容的规定。在《章程》拟设八科大学中,“经学科大学(理学附)”(分十一门:周易学门、尚书学门、毛诗学门、春秋左传学门、春秋三传学门、周礼学门、仪礼学门、礼记学门、论语学门、孟子学门、理学门)统摄以“经学研究法”,其略解如下:“通经所以致用,故经学贵乎有用;求经学之有用,贵乎通,不可墨守一家之说,尤不可专务考古。研究经学者,务宜将经学推之于实用,此乃群经总义。”此中“周易学门”的主课只有一门,即“周易学研究法”,其余亦同。“文学科大学”下的“中国史学门”诸课中设有“中国史学研究法”,“中外地理学门”亦有“地理学研究法”,“中国文学门”有“文学研究法”,也都作为主课出现。
“文学研究法”规定设在第一学年每周2学时,第二、三学年每周3学时,连上三学年,这使得它成为“中国文学门”最主要的课程之一,其重要性已与“周秦至今文章名家”持平。《章程》甚至进一步为课程略解“研究文学之要义”,内容有41条之多,具体如下:[5]
中国文学研究法略解如下:
研究文学之要义:(1)古文籀文、小篆、八分、草书、隶书、北朝书、唐以后正书之变迁;(2)古今音韵之变迁;(3)古今名义训诂之变迁;(4)古以治化为文、今以词章为文关于世运之升降;(5)修辞立诚、辞达而已二语为文章之本;(6)古今言有物、言有序、言有章三语为作文之法;(7)群经文体;(8)周秦传记、杂史文体;(9)周秦诸子文体;(10)史、汉、三国四史文体;(11)诸史文体;(12)汉魏文体;(13)南北朝至隋文体;(14)唐宋至今文体;(15)骈散古合今分之渐;(16)骈文又分汉魏、六朝、唐、宋四体之别;(17)秦以前文皆有用、汉以后文半有用半无用之变迁;(18)文章出于经传古子四史者能名家、文章出于文集者不能名家之别;(19)骈、散各体文之名义施用;(20)古今名家论文之不同;(21)读专集、读总集不可偏废之故;(22)辞赋文体、制举文体、公牍文体、语录文体、释道藏文体、小说文体,皆与古文不同之处;(23)记事、记行、记地、记山水、记草木、记器物、记礼仪文体、表谱文体、目录文体、图说文体、专门艺术文体,皆文章家所需用;(24)东文文法;(25)泰西各国文法;(26)西人专门之学皆有专门之文字,与汉艺文志学出于官同意;(27)文学与人事世道之关系;(28)文学与国家之关系;(29)文学与地理之关系;(30)文学与世界考古之关系;(31)文学与外交之关系;(32)文学与学习新理新法制造新器之关系(通汉学者笔述较易);(33)文章名家必先通晓世事之关系;(34)开国与末造之文有别(如隋胜陈、唐胜隋、北宋胜晚唐、元初胜宋末之类,宜多读盛世之文以正体格);(35)有德与无德之文有别(忠厚正直者为有德,宜多读有德之文以养德性);(36)有实与无实之别(经济有效者为有实,宜多读有实之文以增才识);(37)有学之文与无学之文有别(根柢经史、博识多闻者为有学,宜多读有学之文以厚气力);(38)文章险怪者、纤佻者、虚诞者、狂放者、驳杂者,皆有妨世运人心之故;(39)文章习为空疏,必致人才不振之害;(40)六朝南宋溺于好文之害;(41)翻译外国书籍函牍文字中文不深之害。(璩鑫圭唐良炎 355-56)
以今人眼光来看,这些“要义”古今杂糅,内容庞杂,但它试图追究文学的专注姿态实在引人注目。“研究法”规定了从专业角度学习古今中国文学,突出了参照中西学术思路和方法,把握中国文学之内部构成、根本内涵和文体规范。
其中第1至第6条应该算对中国文学研究的基础和文学核心的追索。头3条分别讲文字、音韵和名义训诂(及其变迁),注意于文教和“小学”,其实是强调文章“积字而成”的传统思路。文字、音韵和训诂是文化学术和文学研究的基本入门途径,在文学阅读、文学教育和文化承传中具有基础性地位。通达小学,在有清一代学者其实是基本共识,而这里力求使传统学术研究获得现代化、知识化、形态化和系统化表述。第4、5、6条强调文学文章的原理和核心,分别点出“治化”作为传统文学的最广义、文化经典《论语》及《周易》对文学文章的基本准则和要求,以及兼容汉宋、会通桐城派和骈文派而形成的作文原则。这三条,既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适应现代大学教育专业分工潮流的意图,也展示出力图以传统人文思想沟通古今、把握文学文章之本,要求通达治理文章及写作方法的努力。
《论语》与《周易》(清代)
第7至14条,规定课程应从时代进化的角度辨析和把握各种文章或文学体式:“群经文体”、“周秦传记杂史文体”、“周秦诸子文体”、“史汉三国四史文体”、“诸史文体”、“汉魏文体”、“南北朝至隋文体”以及“唐宋至今文体”。这些规定体现出研究作品及其形态的要求,也体现出传统文学和批评渊源深厚的“辨体”意识。第15至23条则规定课程注意从共时性的总体角度对文体进行辨析:“骈散古合今分之渐”、“骈文又分汉魏、六朝、唐、宋四体之别”、“秦以前文皆有用、汉以后文半有用半无用之变迁”、“文章出于经传古子四史者能名家、文章出于文集者不能名家之别”、“骈、散各体文之名义施用”、“古今名家论文之不同”、“读专集、读总集不可偏废之故”、“辞赋文体、制举文体、公牍文体、语录文体、释道藏文体、小说文体,皆与古文不同之处”和“记事、记行、记地、记山水、记草木、记器物、记礼仪、文体、表谱文体、目录文体、图说文体、专门艺术文体,皆文章家所需用”。这些固然表现出传统文学观念的庞杂和宽泛,现代意义上的文学观念的气味较弱,但也说明传统文学自我审视时所出现过的不同层面、基点和思想,而执着于“有用”“无用”的辨析,其实也透露其时整个文化观念中的实用主义倾向。
紧随其后的第24至第26条另加第41条,则指出文学的理解和考察需兼顾外国语文及文史,这与章程中规定的“辅助课”中的“西国文学史”和“外国语文”相对应,注重中外文学的比较和沟通,突出表现出文学仍要兼容西学的意向。第27至第33条,课程要求研究文学与人事、世事、国家、地理、考古及各种实用学之间的关系,显然有模仿当时西方文论的模样,“辅助课”中“御批历代通鉴辑览”、“各国记事本末”、“世界史”、“中国古今历代法制考”、“外国科学史”等多少都与此对应,这些设置和强调也体现当时力图适应清末经世实学,甚至与当时世界盛行的历史学、地理学和社会学等西方学术接轨的意向。第34至第37条主张文学应以开国之文、有德之文、有实之文和有学之文为规范,第38至第40条则反对文学中险怪、纤佻、虚诞、狂放、驳杂、空疏和好文之弊病,这些都是体现晚清学人希冀透过文学有所自警、有所废立的文化态度,虽各含诸方立场,亦足体现时代内涵。
总体而言,课程的设置及其要义的规定既混沌而又开化,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传统学术和“诗文评”混融的格局,突出了中国文学自身的特色,而表现出概括中国文学文章的某种独立品格,显示出文化精英对高等教育文学科中国文学门别有立意、希图扩展的取向。
国家高度的文教规划对中国文学和“文学研究法”竟然有如此详细的用意和要求,并且不厌其烦,如此之详,或许应该引取学人的重视。自然可以指认,这个框架颇类于一百年来年的“文学概论”,现代文学理论的基本架构和思路已经齐备,当然也因其内容的驳杂和总体逻辑上的不清晰、不突出,其在知识学术呈现出从传统诗文评向现代文论转型的某种过渡性。也有学者如陈国球注意到课程及其相关规定体现出文学立科后的“知识”化取向:“我们或者可以不同意《奏定章程》的“致用”、“尚实”,甚至“保守”的文学观,或者可以批评其中的“文学”定义过于褊狭,但必须承认《章程》于知识范畴的内涵和外延、边界的规划、知识生产的取向、知识传递的操作方式等等,都有基本的构思,可供日后作进一步的发展。从这个角度看,传统的“文学”或者“词章”之学,在《章程》的规划下,已经奠下专业学科的基础”(陈国球,《文学如何成为知识?》76)。这个说法肯定了张之洞等制度设计者在适应文教转型和相关制度建设近代化方面的努力,尤其是对其中的“学科化”和“专业化”方向上的用心。
从知识学角度看,“文学”自此确实已成为知识。可以说,此中自然有东西、古今、汉宋、骈散等多方面的调和,表明对文教多有用心、于中国文化着力保存的精英官僚,在具体操作、折冲鼎鼐方面,其功夫确实有独到之处。后一代的精英学者也不能不承认,比如王国维在《奏定经学科大学文学科大学章程书后》中即表示,虽然对这个章程并不满意,但也认为经科文科的设置以及若干规定可算是“张尚书最得意之作”。
三、林著《中国文学史》:对“文学研究法”的挪用
或许更要强调的是,这种努力只是制度先行或者架构拟想。所谓架构拟想,主要是指事实上此乃民族国家体制在这方面既形成了某些规定和制约,但由于具体内容的完善尚需后人,所以也可以说是预留下了赋形或实现的空间。新型学制由王朝帝国颁行,但文学科大学并未很快建立并付诸实施,中国文学门课程要在分科大学成立之后才开始运作,构想的具体实现尚在多年之后。1904年京师大学堂正式招收只是预备科第一班学生,1909年这批学生毕业,大学堂才开始筹办分科大学。待到1910年3月30日分科大学举开学典礼时,张之洞已于年前即宣统元年(1909年)去世。“文学研究法”的架构也是在后人那里才有所落实。当然这种落实业已因人而异,现实操作更是具体而微的了。目前材料显示,至少有两个方面的著述及相关课程,透露“文学研究法”的架构在实际运作上其实颇具弹性,伸缩空间很大。
首先是林传甲著《中国文学史》,形成对“文学研究法”所定“众义”41则(主要是前16则)的“挪用”。照理所谓“中国文学史”,当是落实“中国文学门”中的“历代文章流别”这一类的课程,《章程》上对此课程的小注说明正是“日本有《中国文学史》,可仿其意自行编纂讲授”。1904年在京师大学堂优级师范学堂任教的林传甲,编定“京师大学堂国文讲义”,并很快以《中国文学史》为题出版。长期以来该书被视为国人撰写的第一本“中国文学史”,可是事实却远非所谓“林传甲写《中国文学史》”这么简单。1922年9月郑振铎即撰文宣称“要求一部‘中国文学史’”,结果发现林著“名目虽是‘中国文学史’,内容却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有人说,他都是钞《四库提要》上的话,其实,他是最奇怪——连文学史是什么体裁,他也不曾懂得呢!”(郑振铎 36-37)。其实更早在1908年,周作人《论文章之意义暨其使命因及中国今论文之失》对林著的指责更为严厉:“支离蒙愦,于文学之义且未明,更何论夫史!”(陈子善张铁荣 50-51)。
《中国文学史》
林传甲 著
上海科学书局 民国三年第六版(1904)
究竟是什么情况?原来光绪三十年(1904年)五月林传甲入京师大学堂任国文教习,当时分科大学尚未成立,大学堂只有“豫备科”,附设“仕学馆”和“师范馆”,因年前《奏定章程》颁行,师范馆照《优级师范学堂章程》改为“优级师范科”,林在此负责国文教学。适逢学堂要求提交授业讲义(每周一次并于每学期毕形成授业报告书提交教务提调察核),林到任即紧急赶编讲义,边教边写,“奋笔疾书,日率千数百字”,即于该年十二月学期完结前共写成十六篇。本来林负责的课程属“分类科”,[6]要求是“练习各体文”,但因发现学生没有上过“中国文学”课,所以他以半年时间为“分类科”学生补讲公共科一年级的“中国文学课程”。林传甲自己在书中交待说:“今优级师范馆及大学堂预备科章程,于公共课则讲历代源流义法,于分类科则练习各体文字。惟教员之教授法,均未详言。查大学堂章程中国文学专门科目,所列研究文学众义,大端毕备。即取以为讲义目次,又采诸科关系文学者为子目,总为四十有一篇。每篇析之为十数章,每篇三千余言,甄择往训,附以鄙意,以资讲习”(林传甲、朱希祖、吴梅,29)。林氏申明课程其实是意图补习历代文章源流,而讲义则越级取资“文科大学”中的“中国文学门”,并借用“文学研究法”的41项作为大纲,敷衍而成讲义。大概最后学期结束,课时有限,讲义顺次编到第十六项即告竣毕,并自圆其说:“大学堂研究文学要义原系四十一款,兹已撰定十六款,其余二十五款,所举纲要,已略见于各篇,故不再赘”(林传甲、朱希祖、吴梅,28)。就这样,因讲授“中国文学”的需要而编写国文讲义,讲授内容主要在“历代源流义法”,没有现成的教授法,所以采择“文学研究法”,顺次编成其前十六篇。
关键在既是“历代源流义法”的讲义,为何又颜曰“中国文学史”呢?林氏号称“仿日本笹川种郎《支那文学史》之意”,其实与笹川著作内涵的历时角度几乎全无关系。比如在小说观念上与现代市民社会的文化大众化潮流严重不合。林氏在第十四篇“唐宋至今文体”中的“元人文体为词曲说部所紊”章下,更指责笹川重视小说“识见污下,与中国下等社会无异”(林传甲朱希祖吴梅210)。再比如,在文章辨体方面,林氏循传统观念,多从经史子集和传统文体分类角度,遴选和判断自古以来各种文学,并且其文学范畴宽泛。或许根本致命之处在林著史学意识的错位,陈国球认为“林传甲的‘文学史书写’,其实是历史上一次有意无意的‘错摸’”,而“文学史”的题目,不过是时代风气之下“摭拾的观念之一;林传甲的主要目标是编‘国文讲义’多于撰写‘中国文学史’”(陈国球,《文学史书写形态》 51-59)。
《支那文学史》笹川种郎
博文馆印刷所(1914)
林传甲本有企图,在目次后明确他即交待本书“[……]凡十六篇,每篇十八章,总二百八十八章。每篇自具首尾,用纪事本末之体也;每章必列题目,用通鉴纲目之体也”(林传甲朱希祖吴梅 27-28)。所谓纪事本末体,就是把同一事件的相关内容从不同的时期里提出来,然后连贯叙述成一个整体。所谓通鉴纲目体,就是强调有纲有目,每条纲后设若干目。纲述史实,简练概括,目详述纲所记述的历史事件。这两体皆可算传统史家路数,林氏有所措意,而全书确实依此写来。全书十六篇,每篇以“文学研究法”之前十六条之各条为题,篇下设章,每章均以数百至千字加以论述。[7]可问题是:明明“文学研究法”各条是对文学——主要是中国文学——诸相的分疏和条理,其前16条重心亦在突显文学的文字音韵训诂等语文维度、体用文质法度等根本原理以及文章各体品相质性。这边却把“文学研究法”的各条均视为春秋或通鉴般史实,又敷衍各篇以纪事本末和通鉴纲目,结果搞成一条条的“线索史”和学术脉络,令全书诸命题、线索或现象之间失却总体逻辑。而各篇论述又多类型技法的分疏和敷衍,失却核心的历时主线贯穿其间。偶有一二处有“文学史”的感觉,却又往往又以讲义的限制来虚应故事。也就是说,林氏本要处理中国文学“历代源流义法”,或者说是要从“文学研究法”中找寻中国文学源流变迁的某种义法或精神,结果在手下却弄成了中国文学各项“义法”或研究“要义”的“历代源流”。这种混搭的《中国文学史》写作,显然与西式历史意识强调作为主体的人或精神在时间流变中的作为或实践这一根本思路,全不搭调。
林著《中国文学史》确实名实不符、缺乏新型历史意识,不合“文学史”新型著述体例和文化装置,而令现代人的文化期待落空。但反过来看“文学研究法”,则可以看出其框架留下空间或方向的两歧性。一者是以中国文学为主要样板的文学通论,当然时不我与,不易讲通这个通论。二者是中国文学或中国文学源流的概论,林传甲的尝试大抵在此,但终于失败。青年才俊林传甲竟然也葆存文明古国一贯的迟疑和持重,认定“文学研究法”这一名目及其内容“大端毕备”,他并未接受西式的文学观和历史观,力图从国家文学的“研究要义”,反向建构中国文学的“历代源流义法”,而相稽于大学文学教育。如果不拘泥于经过百年后设既有的文学装置和框架,倒可以由此再度回首打量这个在世纪初特意设置的“文学研究法”,并且省思它与后来普遍主义的“文学理论”和西方历史主义主导下的“中国文学史”在知识生产上或承沿或龃龉的关系,甚或更进一步,想象它与给作为某种立足本土可能性的“(中国)文学理论”、与作为某种非历史化的可能性的“中国文学概论”在知识生产上开拓的可能性空间。
四、姚著《文学研究法》:退守传统文论集成
其次,有姚永朴著《文学研究法》袭其名而退守桐城古文论传统。从目前资料来看,最早的“文学研究法”课程由姚氏1910年在京师大学堂开设,其讲义在1914年结撰为《文学研究法》。此课此书,直接起用前清大学章程中这一“科目”,当有不少用意,确实应该关注。[8]
《文学研究法》姚永朴
商务印书馆( 民国)
晚清桐城文派之于文学教育其实颇多措意,尤其是当时桐城派领袖吴汝伦对于如何开办新式学堂用心甚多。但是偏偏国家鼎革之际,围绕大学堂教席也有很多人事变动。本来1902年至1904年京师大学堂颇含管学大臣张百熙的思路,张力邀吴汝伦就任大学堂总教习,并赴日考察学制,可惜吴在1903年去世。附属于大学堂的译书局,其总办是严复,副总办是林纾,而严、林虽与桐城派无直接渊源,但此前严与吴汝伦交好,林好讲史迁古文,与桐城文派多有接近。因此在文化和文学上,虽则张之洞立下了“调和汉宋”的基调,但桐城派思路在大学堂的文科办学方面颇得先声。1906年起古文家兼翻译家林纾进入大学堂任教,桐城派算是声势颇壮。[9] 1912年2月15日严复被任命为京师大学堂总监督,5月1日教育部下令改京师大学堂为北京大学校,严复便成为北京大学第一任校长,严自兼文科学长。此间,桐城派重要传人马其昶、姚永朴等先后进入任教,姚永概还曾一度担任文科教务长,桐城派就此稳居上风。不过,至1913年何燏时、胡仁源先后任北大校长,对学校加以整顿,夏锡祺被任命为文科学长,开始引进章太炎一系学者,章氏弟子马裕藻、沈尹默、沈兼士、钱玄同、黄侃等陆续进入北大任教。黄侃在北大讲授《文心雕龙》,其后汇集讲义而成《文心雕龙札记》一书,颇得时誉,文选派开始在北大获得优势。[10]当然,其后的北大讲堂又开始受到新文化派人士及其思想的冲击,钱玄同、胡适、鲁迅等又将“选学妖孽”和“桐城谬种”混搭在一起加以攻击和排斥,提倡新文化,反对旧文化,文化和思想上的领导权最终由胡适、钱玄同、鲁迅、周作人等新文化运动的主导者所占有。
奇怪的是,1913年2月,林纾与姚永朴概因校园里的人事纠纷及文派之争,一起辞职,本来姚永朴亦随其辞职,但11月姚永朴又复行来校,任文科教员,在“太炎门生”的包围中开讲“文学研究法”,撰写讲稿,当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作为桐城后人和余脉,姚永朴真有点当年姚鼐的戆劲,陷于重围之中独自一人潜心结撰,讲授学问,据其门生张玮称“每成一篇,辄为玮等诵说。危坐移时,神采奕奕,恒有日昃忘餐[……]不数月全书成,言曰《文学研究法》”(姚永朴总目4)。其神采与信心可见一斑。此话难免有门派护卫之嫌,但它却透漏了姚著《文学研究法》的一种态度:面对其时川流汹涌的诸多思潮、子史诸学的复兴以及西学的强大冲击,姚永朴力图展示某种姿态,立足传统,总结古文理论,彰示桐城文派价值。
姚永朴(左)和林纾(右)
《文学研究法》一书在当时颇得时誉,后来也一直被认为是桐城派末期文论的集大成之作。张玮还说“先生复应文科大学之聘,编订讲义,较《国文学》尤详[……]其发凡起例,仿之《文心雕龙》。自上古书契以来,论文要旨,略备于是。后有作者,蔑以尚之矣”(姚永朴总目3)。这里提到《国文学》一书,原系1909年姚永朴在京师法政专门学校担任国文教习时教授古文法课程的讲义,宣统二年(1910年)10月京师法政学堂印行。细审此书安排及其序目,即可发现它与后来的《文学研究法》有一种相互配合、由传统评点体而现代形态化的关系:[11]
前者主要系古代文论的文章选读及姚氏评点,后者则对古代文章写作之义理和法度的系统总结和阐释。这种两门课两本书配合在一起,一以文选,一以通论,实际上形成了一个通贯的现代大学课程中理论讲授模式,对于后来文学理论课程的运作和建设具有很强的参考意义。
从内容上看,《文学研究法》一书四卷二十五篇(包括最后一篇“结论”),仿《文心雕龙》而作,其主旨确实在总结古文理论,沟通古今,探讨文章法度。[12]卷一前六篇或许也可谓“文之枢纽”,也大体通于今人所谓本质论或本体论,尤其值得注意。《起源》篇讨论文学起源,认为作文内因是性情欲望,外因则字体、书法、印刷等条件的方便。此间强调文学之于教育的重要:“是故欲教育普及,必以文学为先,欲教育之有精神,尤以文学为先。此理之必不可易也”。甚至提倡“普通学”,“但求其明白晓畅,足以作书疏应社会之可用矣”(姚永朴 8)。明显可以看出吴汝伦从西方和日本引入的文教思想。《根本》篇强调“质者文之本”,继续传统文论强调“志”是文章和文学的根本的思想,认为文学是修齐治平之学,必须“敦本务实”,因为“无本不立,无文不行,是文与本固相须为用也,而本尤为要”,这显然都是传统文以明道、涵养经世、文化诗教思想的延续。《范围》篇讨论文学广狭两义,在广义界说中,强调“专以文字之成为书者而论”,狭义上则提到“纯文学”和“文学家”,认为创作文学作品的人才能称之为文学家。这里可以看到桐城派在对接现代文学观念方面某种方便之处,对新概念有保留的接纳,确实对应着桐城派在清代义理、考据与辞章三分的格局中以辞章偏胜的立场。不过其后《纲领》《门类》《功效》篇,则主要承沿桐城“义法”说及其作为姚鼐文论之精髓的“神理气味格律声色”说,以门为纲以类为目地将文章分为十三类,而强调文章功效在于论学、匡时、纪事、达情、观人和博物等,而核心在于以情感人动人。其后卷二、卷三、卷四和结论也大都系统整理和总结古文家思想,以宣讲桐城义法为多。虽其间偶尔提及到一些西来文学观念和时代新见,多多少少有与西方文化并置比较的可能,与西方观念偶发龃龉碰撞之处,但确实不多。
《文学研究法》主体不是西学范式上将文学现象和文学作品对象化而后作整体性抽象的研究,也不是提供文学研究的诸种思路和方法的“研究文学的方法”,究其实大抵以桐城派古文“义法”说和传统为文“法度”为主体。虽然有桐城后学如吴孟复在《书姚仲实先生〈文学研究法〉后》努力赞以“中国之‘篇章语言学’与‘文章学’也”,这个定位业已相当程度上服从于西来学术科分,但对照以前清大学堂章程及其“文学研究法”之“研究文学之要义”,即可发现全书整体精神意绪是向着中国传统的方向渐行渐远,并且与清末吴汝伦、张之洞们思路之间的距离越发拉大拉偏了。此书内容体例以及著者行止,表明新的文化情势下新旧思潮和学术角逐的逐渐表面化,其实是传统文派最后的无奈总结。
结 语
这样回头看清末学制改革和顶层精英设计的“文学研究法”,可以发现,这个“法”中蕴含很多暧昧、模糊、弹性伸缩和不确定的地方。与其说是西方大抵同期成形的“文学概论”的对应,与西学架构和脉络相匹配,不如说是在时代冲击下,在文学立科的时候,对拟想中的“文学科”的整体观照。可以说,它是在从传统走向现代的过渡期中、有中国特色的文论学科或文论课程的雏形。此中基于传统学术和本土想象的思想体系居多,西方式的对象化思维和形态学架构不足。如果硬要与西方进行比较和定位,其气质品性更多地接近西方近代人文思想及其文论架构,而非现代西方的对象化、本质论、形态学的“文学概论”、“文学研究入门”(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literature)或“文学评论原理”(principles of literary criticism),更不用说在20世纪经过充分学科化的形式主义“文学理论”(theory of literature),如韦勒克、沃伦般的《文学理论》。考虑到相关思想和文学立科的努力的具体时间点是在19、20世纪之交,在文化精英感受到外来范式的冲击而又不得不与时迁变的时节,“文学研究法”既有点类似于今天的文学理论或文学研究方法论之类,议题广泛、内容博杂,有传统学问的架构,有文学本体的追寻,有古典文体的辨析,有文学流变的思路,也有西方人文学的统系,甚至社会学的某些思路,集中体现出近代化转型中的文学知识化和学科化的特点。大体或可视为“文学”科的“文学总论”,一种学科总论吧。等到民国肇造和新文化运动兴起后,以陈独秀的《文学革命论》(1917年)和朱希祖的《文学论》(1919年)以及译自本间久雄的《新文学概论》(1919年)[13]为标志,中国式汉语版的人文学术、文学研究及其文学理论,即以更为西方化普遍形态学的样式同时又内蕴着不断革命的时代冲动,而树立于世了。
本文原刊于《文艺理论研究》2015年第3期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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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修订后的学制将大学分为八科,分别为经学科大学、政法科大学、文学科大学、医科大学、格致科大学、农科大学、工科大学、商科大学,其中文学科大学又分九门:中国史学门、万国史学门、中外地理学门、中国文学门、英国文学门、法国文学门、俄国文学门、德国文学门、日本文学门。参见璩鑫圭、唐良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年)339-57。此章程落款时间是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即1904年1月13日。又,下文关于《章程》和《学务纲要》等相关内容皆引此书,不再重复。
[2] 陈国球强调,当时与《章程》一并上呈的有《学务纲要》,此中强调“读经以存圣教”主要在中小学堂进行,以“定其心性,正其本源”,且“日课无多”,“不妨碍西学”,而大学堂通儒院则“以精深经学列为专科,听人自择,并非以此督责众人”。大学研习西学,重点不在个德行之修持,而在于“博考古今之疏解,研究精深之义蕴”,经书“古学之最可宝者”,宜加保存(陈国球,《文学如何成为知识?》 60-62)。
[3] 中译本参见特雷·伊格尔顿:《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伍晓明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之第一章“英国文学的兴起”。
[4] 如用当代作为一级学科的“中国文学”的眼光来看,文学和语言分治的格局则已初露端倪。不过,“说文学”“音韵学”在当时更多地被理解为一专门之学或过去的经子训诂实践,而非现在形态学化了的“某某学概论”“现代汉语”“古代汉语”之类,并且其基础性功能不妨碍它们对于理解文章和文学的助益,所谓“未有不通小学而言文学者也”。
[5] 《章程》“研究文学之要义”的41条,原文各条皆以古法标作“一(、)”,这里每条前括号及其括号中的阿拉伯数字皆系后加,主要是为了方便解说。另,有数条下附有小注,今以括号附后。
[6] 当时优级师范课程分三段:公共科,一年毕业;分类科,分中文外语、地理历史、算学物理学等四类,三年毕业;加习科,自愿留习一年,深造教育理法。参见璩鑫圭、唐良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年)415。
[7] 比如第二篇“古今音韵之变迁”,其下设十八章:一、群经音韵;二、周秦诸子音韵;三、汉魏音韵;四、六朝音韵;五、经典释文音韵;六、广韵;七、唐韵;八、集韵;九、宋礼部韵;十、平水韵;十一、翻切;十二、字母;十三、双声;十四、六朝反语;十五、三合音;十六、东西各国字母;十七、宋元明诸家音韵之学;十八、国朝顾炎武江永戴震段玉裁王引之诸家音韵之学。再比如第四篇“古以治化为文今以词章为文关于世运之升降”:一、皇古治化无征不信;二、唐虞治化之文;三、夏后氏治化之文;四、殷商治化之文;五、豳岐治化之文;六、文武治化之文;七、阙里治化之文;八、邹孟治化之文;九、荀子治化之文;十、秦始皇治化之文;十一、汉以后治化词章之分;十二、六朝词章之滥;十三、唐人以词章为治化;十四、五代之治化所在;十五、辽金治化之文不同;十六、宋元治化之广狭词章之工拙;十七、明人治化词章误于帖括;十八、论治化词章并行不悖。从这两篇纲目可见,林氏要么将本来处理研究文学之一二单条要义处理成一个纯粹的外在学脉而无关乎文学本文或作家,要么循传统思想而把文学源流处理成了一个“文学”从体用不二而引为典范,到体用分治而越发泛滥堕落的现象史。
[8] “五四”以后仍有不少学者推崇此书,如吴孟复《姚先生永朴暨弟永概传略》一文提及钱基博“尤推《文学研究法》一书,以与陈澧《东塾读书记》、赵翼《廿二史答记》、梁启超《历史研究法》、刘熙载《艺概》并称,推为治国学者,必读之书。” 参见姚永朴:《论语解注合编》(合肥:黄山书社,1994年)353。
[9] 王风认为“实际上林纾从未认为自己属于桐城派,当时桐城派的几位主要人物也从未将他列入门墙”。林纾之所以被视为桐城派,主要是因为他实际上成了后期桐城派的代表,在晚清文坛和民初文化界发言颇多。参见氏著:“林纾非桐城派说”,《学人》第9辑(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1996年)605-20。
[10] 沈尹默在晚年《我和北大》(1963年)所自承:“太炎先生门下大批涌进北大以后,对严复手下的旧人则采取一致立场,认为那些老朽应当让位,大学堂的阵地应当由我们来占领”。北京大学文科里的新旧之争,首先体现在六朝文逐渐取代唐宋文。尊崇唐宋文而为桐城派抗争的林纾“愤甚”,自谓如“骨鲠在喉,不探取而出之,坐卧皆弗爽也”,起而“斤斤与此辈争短长”,斥章氏为“庸妄巨子”,斥其徒“滕噪于京师”,并放言“吾可计日而见其败”。然而,“民国兴,章炳麟实为革命先觉;又能识别古书真伪,不如桐城派学者之以空文号天下”,大的政治文化背景如此,结果只能是“章氏之学兴,而林纾之说衰”。与林纾交好的桐城文人马其昶、姚永概不屑与年轻且颇有些意气用事的章门弟子相抗衡,一气之下,三人“咸去大学”。桐城派自林纾、姚永概离去后元气大伤。黄侃、刘师培二人1917年在北大携手共讲“中国文学”课,使《文选》派一举占领北大讲坛。当时中国文学门中,一年级“中国文学”课每周六小时,黄、刘各授三小时;二年级“中国文学”课每周七小时,黄四小时,刘三小时。姚永朴于1917年3月离开北大,象征着桐城文派完全退出北大讲坛。北大人事的斗争的来龙去脉和文学思路的具体差异,参见陈以爱:《中国现代学术研究机构的兴起——以北大研究所国学门为中心的探讨》(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2002年)2-22;陈平原:《中国大学十讲》(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119-33。
[11] 王鸿莉认为《文学研究法》问世不过是戴着“体系的假面”,其体系由于无力统驭各家、调和各家之间的缝隙和矛盾,并非如表面上纲举目张、严密整饬,其中孱弱无力且不少硬伤。相反此前的《国文学》,则是其性之所安的著述形式,传统评点式笔记式的撰述形式涓涓细行,适于打磨、体味、赏玩细节,实如张玮所赞“详赡而简易,典显而精凿”。参见氏著:“体系的假面——姚永朴从《国文学》到《文学研究法》的转变及其接受”,《石河子大学学报》3(2010):69-73。
[12] 傅莹认为该书“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中国传统文论向现代文论转向的纽结点。”相关论述参见氏著:《中国现代文学理论发生史》(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8年)42-47。
[13] 1917年本间久雄出版《新文学概论》(东京新潮社版),1926年出版该书修订版《文学概论》(东京堂书店版)。章锡琛在1919年用文言翻译《新文学概论》的“前编”,1920年分章刊登于《新中国》杂志,1924年章氏用白话重译“后编”,刊登于文学研究会的刊物《文学》,次年又用白话重译“前编”,1925年结集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另有汪馥泉翻译后连载于1924年6月1日至24日上海《民国日报》副刊“觉悟”,1925年5月由上海书店结集出版。
引用作品[Works C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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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 Pingyuan. Ten Lectures on Chinese Universities. Shanghai:Fudan University Press, 2002.]
陈子善张铁荣编:《周作人集外文》上集。海口: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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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Chuanjia, Zhu Xizu, and Wu Mei. Three Lecture Notes on Chinese Literary History in Early Peking University. Compiled.Chen Pingyuan. Beijing: Peking University Press, 2005.]
璩鑫圭唐良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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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玮:“文学研究法序”,载姚永朴《文学研究法》,许振轩校点。合肥:黄山书社,1989年。
[Zhang,Wei. “Preface to Yao Yongpu's Methodology of Literary Studies.” ed. Xu Zhengxuan. Hefei: Huangshan Publishing Company, 1989.]
郑振铎:“我的一个要求”,《郑振铎古典文学论文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
[Zheng,Zhenduo. “One of My Requests.” Collected Essays on Traditional Chinese Literature by Zheng Zhengduo. Shanghai: Shanghai Ancient Books Publishing House, 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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